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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选股公式(合同审查五步法)

2023-04-20 20:43分类:炒股经验 阅读:

美国有部电影叫《阿甘正传》,描写一位有点憨傻的男人在现实世界中总是取胜的故事。故事虽有一些荒诞,但它向我们说明,在这个人人都聪明的世界上,智性并不一定总能取胜,而混饨的思维反而高出一筹。从这个意义上说,炒股高手并不是真正的“傻瓜”,而是超越了一般的智性层面,升华为更高级的混沌层面的智慧者而已。

在股市炒作中,化智性为混沌,实际上就是把认识股市和认识人性的各种繁杂的智性,转化成更高一级的真理,把握相对中的绝对,有限中的无限,有条件中的无条件。被转化成混沌的智性,往往更靠理性的整体性直觉,和对股市的“醒悟”来认识股市的。它是一种更直观,更整体性的智慧,超越了普通股民的智性,因而,总能使自己对股市的认识和判断能力,超过普通投资者。

说起高手的混沌和“醒悟”,其实并不是什么玄妙、神秘的东西,更不是迷信或高不可攀的思维状态。我们知道,艺术家的顿悟、科学家的灵感,以及哲学、宗教经验中,都有这样的体验,虽说名称各不相同,但其机理是一致的。都能从具体、有形、无序的客观现实里面,直接抽出其根本的筋脉,直达事物的内核。

股市中有“搏傻”一说。股市与赌场的区别在于,后者全凭运气和胆量,而前者基于理性分析。但股市毕竟也有投机的一面,在具有一定投机性质的股市里,有时全凭理性分析也是不全面的。百分之百地依据理性分析,有时会抑制自己的灵感,而这种灵感常常又是从理性分析中得来的。这听起来有些矛盾,但事实就是如此。因为理性会有多个不同的层面,有些层面会滋长着正确的灵感,而另一些层面又会抑制它。因此,过于理性,会使投资者在市场中畏手畏脚,裹足不前,对灵感都会左顾右盼,以至丧失机会。所谓“搏傻”,其实并不是盲目地下单,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它恰恰是建立在理性分析基础上的行为,是对理性的一种肯定和超越,因为如果只有理性,就永远不会行动,股市是有风险的,理性就会告诉我们,什么都不能买。因此,从这个意义说,搏杀是理性付之实施的有效外延。他们之间并不矛盾。搏傻并不傻。

所以股市高手的“傻”并不是无知懵懂的傻,而是基于理性的混沌思维的行动方式。

对股指底部和顶部的判断,以及各种形态的平台整理后突破的方向,技术指标是真是假,技术图形是可靠还是骗钱,传闻消息和信息可能蕴藏的含义,管理层可能出台的调控政策,主力操作的意愿等等,很多都似是而非,似有似无,对于这么多因素构成的综合作用的判断,仅凭理性分析还是不够的,往往在关键的方向取舍上,还要依靠整个脑力系统混沌运行所产生的直观或顿悟,用新一层的境界超越一般智性,在股市中,这类高手是少数、但这个境界应是每一个投资者追求的目标之所在。

搏傻的前提是,市场上还有大量比你更傻的人买你的股票。因此搏傻并不拘泥于某一种具体的操作方法,有时股价越升越去“傻”买;有时又是越跌越买;有时是越升越卖,有时是越跌越卖。其关键还是抓住了市场的本质。比如有时为什么要越升越买呢?因为有时可能会有新的炒股思路在股市中出现了,并还未得到广大投资者的认识,因此其上涨前途是有潜力的。有时又为什么要越跌越买呢?因为可能判断出底部近在眼前或主力砸盘吸货的质。与此相反,也可类推。因此搏傻并不是盲目,而是基于理性分析的勇敢行为。高手也是勇敢的。

周线突破平台或生命线买入法原理:

周K线是指以周一的开盘价、周五的收盘价、一周最高价和一周最低价来画的K线图,反映的是股票一周买与卖方拼杀的结果。日线往往上蹿下跳由于容易产生太多杂乱的信息而无法准确反映市场的中长期趋势,周线往往可以真实的反应市场的中长期走势。为什么周线突破后股票可以快速,持续的上涨呢?这是由于市场本质的原理产生的赚钱效应:

1,在低位时买入的筹码在股价上升进入周线突破阶段时已经获利丰厚,抛盘凶猛;

2,前期在高位买入的筹码经过长时间下跌,进而随大市反弹或者说是上涨进入周线突破阶段,解套盘的抛压沉重;

3,周线带大量突破之时,市场已经将获利盘,解套盘的所有抛盘全部吃尽;

4,敢于吃进所有筹码的主力庄家无疑有非凡的资金实力;

5,该股票一定有已经公开的或者是鲜为人知的重大利好或题材;

6,高度的控盘以及高成本的筹码决定了股价上升的巨大空间。

用周线判断该股走势:

在什么时候,什么位置买入股票能够快速获利?股票在什么时候,什么位置上涨的力度最大,上涨是时间最长?通过多年的实盘和比较,分析和总结发现:一个股票真 正的快速,持续上涨的时机与空间位置是在周线突破长期(时间周期可以定为3-12个月份左右或更长一些)的震荡或盘整的高点或者强势突破周线生命线以后。 此时无论是短线还是中线都是最安全而且最容易赚钱的买入时机。所以周线突破应该才是中线与短线的最安全买点。接下来我就以自己多年的实盘经验给大家详细讲 解如何利用周线把握买入点,获取最大利润:

1、十周均线趋势向下的股票,不应该买入。十周均线趋势向下代表下降通道走势,特别是在30周线压制下的十周线下的股票。

2、十周均线趋势向上的股票,可以在十周均线附近介入。十周均线趋势向上的股票,表示庄家想把这只股票做上去。当股票价格接近十周线的交易价格时,庄家的资金就象火柴一样点燃股价向上涨。

3、选股:选十周均线趋势向上的个股。(注意:坚决回避十周均线趋势向下的个股。)

周线突破平台或者生命线(60均线买入法)注意的技术要点:

1、周线突破长期(时间周期可以定为3-12个月份左右或更长一些)的震荡或盘整的高点方可买入。

2、macd指标背离,且突破0柱!绿柱走完,红柱出现最好,这时候是介入的好时机。

3、k线上穿生命线,且5.10和20均在生命线上方,买入就对了。

下面列举一些经周线突破出现买点以及突破后的强势上涨走势图:

周线突破平台或者K线突破60周均线买入战法的操作要领:

1、周线要突破长期的震荡平台。如果是一二月的不符合我们这里讲的战法。

2、K线在60周线之上,同时5、10、20周线在60周线上方。

3、MACD突破0轴,出现红柱

当周线突破了平台或K线突破了60周线,我们再利用日线结合来确定买卖点。

接下来,我们来举几个例子:

案例一:创兴资源(600193):从2014年5月构成底部,然后将近一年的震荡,最后带大量大阳线突破该平台,走出一波欢天喜地的走势,股价更是翻几倍。

案例二:神州长城(000018)2014年12月周K线进入震荡平台,2015年大阳线突破平台,后强势上涨。

案例三:中国软件(600536)2012年至2013年的走势图(符合我们所说的K线突破平台,MACD红柱。亦符合我们所说的K线在60周线之上)

周线一旦突破平台或60生命线,则是我们介入的机会,根据多年的经验,一般这种形态的股票收益在80%以上,各位交易者在操作时,可观察一下该类股票,找到适合自己的图形操作。

实战中周线形态有下列六大特征的股票连续大幅拉升的概率较大:

1、周线均线形态成密集缠绕形且成多头排列,均线间的乖离极小。

2、五周攻击线金叉十周操盘线

3、60周决策线金叉120周趋势线

4、30周生命线下降不行,走平或略微上翘最佳

5、MACD指标刚开始金叉,红柱出现

6、周线K线第一次放量

周K线操作注意事项:

1、选股必须先分析其平均线系统排列的情况,认清该股目前所处的形势。

2、选股应选择均线系统呈多头排列的股票,这些股呈强势,获利的机会大。

3、平均线反映的是大众平均持股成本,通过分析股价与均线位置之间的关系,可以估计目前市场上获利抛压及空头回补意愿的强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操作建议。如自行操作,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自负。)

声明:本内容由越声攻略提供,不代表投资快报认可其投资观点。

 

炒股智慧与人生哲理

炒股最困难的不是选股,也不是买卖,而是等待;人生最困难的不是努力,也不是奋斗,而是抉择。

抓不住的沙,放下一把;不好把握的机会,放下也罢!在股市中,必要的放弃不是失败而是智慧;在人生中,必要的放弃不是削减而是升华。

在人生中,有什么样的心境就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在生活中,有什么样的想法就会有什么样的活法;在股市中,有什么样的行动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成功者说:虽然这个很困难,但它是可能的;失败者说:虽是可能的但它太困难。虽然这只是个很小的差别,但却注定了结果的不同。

在股市中,有很多人不是不愿意稳稳地赚那一小笔一小笔,而是在看到别人赚了一笔比自己多的钱时心动而无法控制住;同样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人不是不想接受新观念,而是不愿抛弃旧观念。可成功不在于得到多少东西,而在于把身上多余的东西仍掉多少。

我们能够掌控的是我们的努力,但我们掌控不了的是结果。我们无法预测未来,只有更好的努力现在!为明天的交易或为明天的人生做准备的最好的方法,就是集中所有的智慧和所有的热忱,把今天的事做得尽善尽美。这就是应付未来的唯一方法。

在股市中,您再强总有比您更强的人;在人生中,您再优秀总有比您更优秀的人,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的完善自我,才能成为一个智慧人,所以不要轻易拒绝学习新知,因为您拒绝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成长。


散户炒股亏钱的因素:

一、不会选股

中国的大部分股民在入市之前都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投资教育,连最简单的技术分析图形、趋势理论等都不能掌握,用心的只能是边炒边学,而大多的股民还有可能误入一些主观分析方法的歧途,结果是新股民幼稚、老股民主观顽固。

中国股民非常普遍存在对上市公司不能正确甄选的问题,动则几万几十万的资金就可以在几分钟内对毫不了解的股票做出慷慨买进的决定,最可悲的是手中持有的明明是暴炒过的概念股或是沦为大众情人的咸鱼股,还找到众多的理由证明他那夕阳企业还会业绩大增的。指望着有朝一日乌鸡变成金凤凰,最后凤凰没有变成鸡毛都掉没了。

二、错误的投资理念

在这些年中看到很多投资者有种错误的投资理念,那就是手里拽着几只或十几只股票,他们却不知在这动荡的股市中要守好几只乃至十几只个股不亏是非常困难的,更不要说赚钱了,可以这样说,大盘在向好时你的个股也许有几只赚钱,但你的看盘经验和能力有限,如果发生突然变盘,你很难在短时间了结所有手中的股票。(股的只数买多了就向供养了几个或十几个孩子,这个在淘气,那个掉进了水坑,还有的也许不慎戏水而亡)。难道你买的股也要向这群孩子难管吗?醒醒吧。其实你完全可以把有限的精力放在那一.两只个股上,对它进行细心观察,符合买点就买。不符合就又重新等待机会,总之只要大盘不是太恶劣,一天之中有很多个股会象春笋一样冒出来。

三、忽视庄家的作用

证券市场肩负着为国企改制上市、脱贫解困提供资本支持的重任,因而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非常重要,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市场资金的多少——这直接决定了国有企业上市的进程。在一个市盈率高、股票本质低、交易成本高的证券市场上,活跃市场的唯一可能便是默许庄家的存在。庄家之所以被称之为庄家,就在于它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运作技巧可以让股市表现得波澜起伏、惊心动魄。正因为庄股巨幅涨跌所带来的高额利润差,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散户入市。因此,包括一些经济学家也认为庄家能够增强市场流动性,没有庄家,市场就没有流动性,证券市场就缺乏活力。所以,股市的繁荣和发展,庄家功不可没。

不少投资机会都是由庄家一手挖掘出来的。股票的炒作,实际上就是对公司前景的炒作。炒作的题材十分重要,如业绩增长、资产重组、进军某些高成长领域等都是市场极好的炒作题材。作为专业水平较高的庄家,由于调动了大笔资金,不可能草率从事,而且对股价的拉抬必须得到市场的认可,因而庄家在入市之前,对大市及上市公司必须先做出详细的调查研究,对政策取向及上市公司基本面情况的了解必须十分透彻,因此往往比广大投资者更早更敏锐地发现潜在的投资机会。他们之所以能够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是由于庄家的认识总是走在广大投资者的前头。

四、从不空仓。

宁可天天套牢,不可一日无股!这是当下散户的真实写照!如果账户一天或一两周没有股票,没有操作,就似乎是全身不舒服,就觉得是在亏钱!只要立即买入了股票,不管是赚钱还是亏损,就全身舒服了。等等!亏损也会舒服吗?对的!很多散户永远相信自己的直觉,认为会涨,会赚钱,结果可想而知!再次进入了被套的悲观之中!

五、太贪心。

我相信很大一部分的股民都会有这样的心里:哎哟,今天的走势不错哦,明天肯定还会继续涨,先等几天再出,不急......结果呢?第二天就被套了。永远记住一句话:钱不进自己口袋都不是自己的!贪心这一点是每个人都有的,不要说是新手,就算是很多老股民也始终逃不过这个陷阱,因为人的欲望跟股市的底一样,是没有尽头的。学会懂得知足才会得到幸福!

六、持股数目太多。这主要是因为没有自己选股的方法,炒股*别人推荐。今天听朋友说这个股票好,明天看电视说那个股也好,结果一下就拿了十多只股票,搞得自己手忙脚乱。也有人说,江恩不是说要把资金十等份吗?哎,那是对大资金说的,你一个小散户区区几万元资金也要十等份吗?我认为,散户持股三只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七、交易频率居高不下

尽管绝大多数人厌恶风险,但A股的散户们却在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置于巨大的风险暴露之中—受访投资者当中,平局交易频率很高,去年平均一个月交易频率高达6.3次。众所周知,在全球股市当中,A股的换手率是出于前几位的。

操作越多,犯错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是股票投资的基本规律,但A股的散户们却陷入其中无法自拔。在受访投资者中,亏损投资者2015年的交易频率平均一个月为6次,高于盈利投资者的5.8次/月。您一个月交易多少次呢?

八、喜欢追涨杀跌

趋势交易并不在乎追涨杀跌,因为趋势行情中高点还有更高点,低点还有更低点。顺应趋势的仓位,只要有耐心等待趋势的发展,总是可以获利。但如果不讲究买卖时机,在短期的头部或者底进场,随后价格回撤,仓位被套;不但影响情绪,使心态失衡;更是对持仓的信心是个沉重的打击。

短期头部和底部一般是由群众大众的集体跟风买进卖出造成的。一般成交量突兀放量时,代表群众盲目跟风盘入场,此时往往是处于一些短线炒做资金获利平仓的风口浪尖,随后群众的买盘或者卖盘耗尽,价格自然回撤。良好的买点或者卖点应该建立在上涨趋势中的急跌回调低点[做多],下跌趋势中的反弹高点,并注意一波趋势行情的50%回撤。

也有很多趋势在强势时往往是以横盘的方式整理,当横盘整理到重要平均线位置时,遇到平均线的支撑或者阻力时也是很好的建仓点。另外在超买超卖值极端时,如距离均线过远时也不要入场,一般会有一个向均线回撤靠近的整理过程。

几乎所有的亏损都和两点有关,就是“看不清趋势,拿不住仓位”。我个人认为解决这两点是交易成功的正确方向。我建议交易者应该把亏损的交易记录下来,分析到底那里出了问题,把亏损归类,从而知道“会在那里死,然后永远也不去那个地方”。


均线三大买入技巧

第一种最简单的方法:均线多头排列

这是最基础的均线多头排列方式,在股价下行趋势的末期或是盘整后期出现短期均线在下方,中期均线在中间,长期均线在下方,三条均线同时向上排列的形态时,我们可以参与买进。

上图是一个很好的均线多头排列的形态。我们发现前期股价在经历了一段下行趋势后,进入到了一个盘整行情中,随后均线逐步粘合,然后股价向上突破均线开始上行,此时短期均线,中期均线和长期均线呈现出最基本的上中下排列的趋势,我们在发现这一点时可以部分参与,之后虽然短期均线有所拐头但是中期和长期均线一直延续上升的趋势,我们可以在初期买入后逐步加仓,然后持仓待涨。

第二种买入方法:向上爬坡逐浪上升

其实这种方法也很简单和第一种买入方法相似,只不过是这种方法的均线走势并不像第一种那么平滑而已。它是短期均线沿着中长期均线呈现波浪向上的趋势。

在上图我们可以看到,年线一直延续着上行的态势,尽管在中间有一次比较厉害的向下回调破位半年线,但是股价在年线处获得支撑后反弹继续延续向上。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短期均线时不时的破位中期均线,但或在中期均线处或在长期均线处获得支撑,而股价依然沿着中长期均线的运行方向运行。如果我们在前期低位购入股票,遇到像这样的回调时我们不仅不能卖反而要金字塔加仓。如果你没有仓位,那么当股价在运行向下波浪时就是我们的入场时机了。

第三种最简单的方法:均线三线开花

三线开花又称1250战法。即 20、120、250这三条均线经过金叉穿越后,像开喇叭花一样,形成极度分离的多头排列的特殊的技术形态,这就叫三线开花。

三线开花是20、120、250三条均线构成的一个交易体系,今天我们首先讲:三线开花的构成与20均线与120均线的金叉。


MACD技术指标公式解读

1、MACD指标详解一-MACD用途

MACD 指标主要是利用长短期二条平滑平均线,计算两者之间的差离值。该指标可以去除掉移动平均线经常出现的假讯号,又保留了移动平均线的优点。

由于MACD指标对价格变动的灵敏度不高,属于中长线指标,所以在盘整行情中不适用。

2、MACD指标详解—-MACD使用方法

  • DIF与DEA均为正值时,大势属多头市场

  • DIF与DEA均为负值时,大势属空头市场

  • DIF向上突破DEA时,可买进

  • DIF向下突破DEA时,应卖出。

3、MACD指标的使用心得:

  • ADX指示行情处于盘整时,不采用该指标。

  • 对短线客来说,使用该指标时,可将日线图转变为小时图或者周期更短的图形。

  • 若要修改该指标的参数,不论放大或缩小参数,都应尽量设定为原始参数的整数倍。

4、MACD指标的计算公式:

MACD由正负差(DIF)和异同平均数(DEA)两部分组成,当然,正负差是核心,DEA是辅助。先介绍DIF的计算方法。

  • DIF是快速平滑移动平均线与慢速平滑移动平均线的差,DIF的正负差的名称由此而来。快速和慢速的区别是进行指数平滑时采用的参数大小不同,快速是短期的,慢速是长期的。以现在常用的参数12和26为例,对DIF的计算过程进行介绍。

    (1)快速平滑移动线(EMA)是12日的,计算公式为:

(2)慢速平滑移动平均线(EMA)是26日的,计算公式为:

以上两个公式是指数平滑的公式,平滑因子分别为2/13和2/27.如果选别的系数,则可照此法办理。

DIF=EMA(12)-EMA(26)有了DIF之后,MACD的核心就有了。单独的DIF也能进行行情预测,但为了使信号更可靠,我们引入了另一个指标DEA。

  • 2、DEA是DF的移动平均,也就是连续数日的DIF的算术平均。这样,DEA自己又有了个参数,那就是作算术平均的DIF的个数,即天数。

    对DIF作移动平均就像对收盘价作移动平均一样,是为了消除偶然因素的影响,使结论更可靠。

  • 3、此外,在分析软件上还有一个指标叫柱状线(BAR):

    BAR=2×(DIF-DEA)

5、指标参数

设置一般情况下,黑默认的MACD指标参数就是我们正常使用的最准确的参数。截图如下:


KDJ技术指标公式解读

DJ指标的计算比较复杂,首先要计算周期(n日、n周等)的未成熟随机指标值RSV,然后再计算K值、D值和J值。以日KDJ指标数值的计算为例。

RSV的计算公式为:

RSV(n)=[(Ct—Lt)/(Hn—Ln)] ×100

式中:Ct——第n日的收盘价;Ln——为n日内的最低价;Hn——n日内的最高价;RSV值始终在1-100间波动。

其次,计算K值与D值:

当日K值=2/3×前一日K值+1/3×当日RSV

当日D值=2/3×前一日D值+1/3×当日K值

若无前一日K值与D值,则可分别用50来代替。(在大多数情况下,平滑因子已被设定为1/3与2/3,不需要做改动。

例如:以9日为周期的KD指标为例

9日RSV=[(C-L9)/(H9-L9)] ×100

式中:C为第9日的收盘价;L9为9日内的最低价;H9为9日内的最高价.

超买超卖信号

根据KDJ的取值,可将其划分为几个区域,即超买区、超卖区和徘徊区。按一般划分标准,(K、D、J这三值在20以下为超卖区,是买入信号);(K、D、J这三值在80以上为超买区,是卖出信号);(K、D、J这三值在20-80之间为徘徊区,宜观望。)


KDJ与CCI的结合应用:

大家可以看下图的买入点位置,在买点出现之前,KDJ的J值为负数,CCI值在负200左右,此时不是介入的时机,当J线和CCI两线第一从负值去拐头向上是,才是切入的最好时机。

当KDJ的J值在100左右钩头向上时,此时拉出一根大阳线,这往往就是比较好的卖出时机

当CCI曲线在﹢100线以上的非常态区间,在远离﹢100线的地方开始掉头向下时,表明股价的强势状态将难以维持,是股价比较强的转势信号。如果前期的短期涨幅过高时,更可确认。

附上KDJ与CCI选股公式:实战验证,成功率高达92%

CCI和KDJ组合实战应用总结:

1、CCI从下面背离勾头就是你要买进的时候当他上穿-100的时候涨幅是很大的。

2、当CCI上穿100的时候一般意义上就是你要回调五日加仓的时候。

3、CCI大于200的时候 KDJ也大于100这个时候就要减仓了基本到达顶部。

操作要点:

1、CCI指标跌破+100说明超买行情结束。此后股价不一定会下跌,还可能在顶部整理。—旦CCI跌破0,就说明空方开始主导行情,下跌行情已经开始。

2、如果CCI指标跌破+100后成交量持续萎缩,说明多方力量已经十分衰弱。这样的情况下该形态的看跌信号就更加可靠。

3、CCI指标从跌破+100到跌破0之间下跌的越干脆,说明空方杀跌动能越充足。短期内股价的跌幅也就会越大。


中国股市的十大定律

第一定律:闻利好消息应坚决斩仓。此时态度之迅速决绝,非用壮士断臂一词不足以形容。

第二定律:闻利空消息可倾囊一搏。尤其要大力买进ST家族之宠儿,公司越发布股价异动告,越宣布亏损严重,越不需理会,或者干脆视为利好消息可也。简言之,公司越亏损,股票越易涨,也即负利润率与股价成正比。

第三定律:专家意见与选股错误率呈正相关。越听专家意见,越容易选错股。这倒不是说专家都是骗子。一般情形是,若专家推荐两只潜力股,你斟酌再三,选中一只。未选中的偏偏大涨,你买的那只绝对不涨,而且必跌无疑。

第四定律:买入时机肯定错误。无论多好的股票,无论大盘涨势多么肯定,你一买入必下跌。

第五定律:卖出时机绝对错误。持股一年甚至两年,非但不涨而且大跌,于是忍痛斩仓。但今日出局,该股明日十有八九涨停矣;而且十有八九要连续涨停数日。其停止上涨的时间,一般在你追高后之一小时内,而且随即大幅回调,再度令你套牢。

第六定律:鼓吹做短线的股评家一般是券商的喉舌;鼓吹做长线的专家大多是庄家的哥们,或者就是庄家本人。故中国股欲不受人摆布,以做中线为宜。何谓中线?定律曰:中线的时段长度,一般正好是你买入的那家公司从盛而衰直至破产,开始有谣传将被收购这样一个较长的周期。

第七定律:股市指数变化与绝大多数股所持股票价格的变化没有关系。即,指数上升而很多个股价格下降。

第八定律:公司业绩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一般是根据大市特别是该公司股票的表现而确定年报的赢利状况。在帐面上做业绩,可以避免被摘牌、被告、被股抛弃。

第九定律:决定股票价格的既非赢利水平,也非供求关系,而是题材。题材决定价格,犹如文学上的题材决定作品艺术水准。故从审美意义上,中国股市可以称为会主义的革浪漫主义的证券市场。

第十定律:由以上所有定律可以得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定律:对一切股市资讯,基本上均应从相反方面理解并以此为投资决策之依据。此种决策之所以正确,乃在于可保证投资者不亏本。当然也不会赢利。因此,零收益率乃是中国股的理想境界。

 

 

本期“办案心法”栏目“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特别专题,邀请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审判团队协助负责人、三级高级法官——戴曙为我们讲解审查民商事管辖权异议案件的3个步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民事案件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因此,只有首先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才能开始案件的审理,有效保障当事人诉权。案件受理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以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管辖利益,并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行使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客体、审查原则、审理程序等问题尚未作出明确全面的规定,因此需要在司法实践中总结、梳理民商事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程序与要点。归纳起来,主要应遵循管辖权异议条件的审查、管辖权异议内容的审查、管辖权异议受理费的处理3个步骤。

 

01

管辖权异议条件的审查

 

虽然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未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但提出管辖权异议仍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一般而言,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主要包括管辖权异议的范围、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管辖权异议的客体、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四个方面。

 

(一)管辖权异议范围的审查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受理了其无管辖权的案件,向该法院提出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法院审理的诉讼行为。

 

首先要审查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是否属于管辖权异议。如果属于管辖权异议,则按照管辖权异议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不属于管辖权异议,则不应适用管辖权异议程序进行处理,应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1. 主管异议,不属于管辖权异议

 

主管异议,即异议人认为原告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请求驳回原告起诉的诉讼行为。

 

例如,当事人以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仲裁排除法院诉讼的书面仲裁协议为由提出管辖异议的,则属于主管异议,不得作为管辖权异议处理。经审查案件确实不属于法院主管的,应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 受理异议,不属于管辖权异议

 

受理异议,即异议人认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请求驳回原告起诉的诉讼行为。

 

例如,当事人以原告主体不适格、构成重复起诉、特定案件处于禁诉期间等为由提出管辖异议的,则属于受理异议,不得作为管辖权异议处理。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确实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管辖权异议主体的审查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案件的当事人,一般仅限于被告,不包括原告。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法院应原告变更被告之诉讼请求而恢复诉讼,变更后的被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异议问题的答复》,变更后的被告在答辩期内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八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答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均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三)管辖权异议客体的审查

 

管辖权异议的客体为第一审案件管辖权。当事人无权对特别程序案件、二审案件、再审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管辖权异议客体既包括级别管辖,也包括地域管辖。当然,专门管辖也可以成为管辖权异议客体,即当事人有权提出案件系属于普通法院管辖还是专门法院管辖的异议。

 

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依职权移送管辖案件,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当事人无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四)管辖权异议期间的审查

 

 

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根据《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三条规定,答辩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有权提出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管辖权异议。

 

二是提交答辩状期间,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不得通过依职权审查作出移送管辖裁定,从而剥夺当事人的管辖异议权和对管辖异议裁定的上诉权。

 

三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依职权裁定移送管辖的条件为当事人在答辩期内未应诉答辩,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一审开庭前,即在答辩期间内不得依职权裁定移送管辖。

 

02

管辖权异议内容的审查

 

经过上述第一步审查,如果当事人的异议符合管辖权异议条件,则进入第二步,即对管辖权异议内容的审查,主要包括对当事人的异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的审查

 

(一)审查原则

 

1. 依法全面审查原则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受诉法院应当依法对案件管辖权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

 

首先,审查范围不限于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理由。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受诉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即使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或者不能支撑其请求,但如果受诉法院可能确无管辖权,仍需对案件有无管辖权进行进一步审查。

 

其次,审查范围不限于当事人请求的受移送法院。如果经审查认为受诉法院不具有管辖权,但当事人请求的受移送法院亦无管辖权的,应依法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 书面形式审查原则

 

管辖权审查属于程序问题,且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开庭审理阶段,因此应采取书面形式审查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进行书面形式要件审查。确有必要的,可以采取询问、听证等非开庭方式进行审查。

 

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管辖权异议审查阶段,不宜对案件证据真实性等实体问题进行审查。例如,当事人在提出管辖异议阶段申请对含有管辖条款的基础合同进行鉴定的,一般不应准许。如果后续经实体审理认定当事人伪造基础合同或者恶意否认基础合同真实性的,可以依法进行制裁。

 

二是管辖权异议裁定书中,不宜以“本院查明”的方式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实体认定

 

(二)审查思路

 

1. 确定案件诉争的法律关系

 

 

法院在民事立案和管辖权异议审查阶段,因案件尚未经开庭审理,只能根据原告诉讼请求涉及的法律关系性质,确定相应的个案案由。因此,准确确定案件诉争的法律关系,进而准确确定案件案由,这是准确审查案件管辖权的前提。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管辖法律条文规定与一些“民事案件案由”并非一一对应或等同关系

 

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并不等同于或者仅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四部分“合同、准合同纠纷”诉讼,比如股权转让纠纷实际上亦属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又如,第二十九条规定中的“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并不等同于或者仅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比如清算责任纠纷实际上亦属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2. 判断管辖权异议能否成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被告以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为由分别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理解为一个管辖权异议下的两个不同理由,不是两个管辖权异议。受诉法院应当作为一个管辖权异议处理,以避免对同一个案件作出不同的管辖权审查结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标准的相关规定,各省市级别管辖标准可能存在不同。因此,应当先审查地域管辖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再审查级别管辖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在有多名被告的管辖权异议案件中,受诉法院应当先行确定所有被告的答辩期均已届满,再对各被告提起的管辖权异议一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以避免剥夺在后提起异议的被告的管辖权异议权利。

 

3. 判断当事人是否滥用管辖异议权

 

实践中,存在当事人为拖延诉讼时间,而滥用管辖异议权的现象。因此,需要关注以下可能存在滥用管辖异议权的情形:

 

(1)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受诉法院审查驳回后,又就同类其他案件向同一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2)双方当事人存在明确的书面管辖协议,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被告仍然对约定的管辖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3)被告在异议申请中虚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和事由

 

(4)其他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以拖延诉讼为目的提出管辖权异议。

 

 

(三)审查要点

 

对管辖权的审查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找到应该适用的相应管辖法律规定,以此审查判断当事人异议能否成立。本部分主要就司法审查中,对管辖规定容易忽视或者出现错误理解的重点和要点做一个简单梳理。

 

1. 自然人住所地的认定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主要包括居住证和外国人的有效居留证件等记载的居所

 

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自然人身份证地址如果与户籍登记或者居住证记载的居所不一致不能被当然认定为住所

 

二是居住证记载的居所可以认定为当事人的住所,它与“经常居住地”是不同的概念,无需要求和审查至起诉时当事人已经连续在居住证记载的地址居住满一年以上

 

2.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有书面的、明确的约定,只约定“交货地”“收货地”等,而没有明确“合同履行地”字样的,不能认定约定了履行地

 

二是“争议标的”是指当事人发生争议请求法院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纠纷的争议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争议的合同义务,即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

 

 

对“诉讼请求为给付货币”不能做笼统理解。如当事人诉请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其诉讼请求实际所指向的合同义务为按约定时间交货,即“争议标的”并非给付货币。

 

3. 公司诉讼管辖的适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二条对公司诉讼管辖进行了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诉讼是指有关公司组织行为的诉讼。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第二级案由“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项下的案由纠纷,并非全部属于公司诉讼,比如“清算责任纠纷”。因此,公司诉讼并不等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即该二级案由项下不属于公司组织法性质的纠纷,不能适用公司诉讼管辖规定。

 

4. 一般地域管辖规定与特殊地域管辖规定的关系

 

一般地域管辖与特殊地域管辖的确定标准不同。

 

一般地域管辖在性质上为属人管辖,是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为标准来确定管辖。主要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

 

特殊地域管辖在性质上属于对物或对事管辖,是以诉讼标的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为标准来确定管辖。主要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三条。

 

从上述法律条文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特殊地域管辖系在一般地域管辖法院之外,增加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法院等管辖连接点。因此,两者系兼容关系,并非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未规定公司诉讼、海难救助费用诉讼、共同海损诉讼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应理解为系法律对特殊地域管辖中的特别规定,即上述三类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没有法定管辖权

 

5.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适用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中的不动产纠纷,系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例如,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如果涉及不动产,则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除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之外的其他不动产物权纠纷,以及非不动产物权纠纷,如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即使涉及不动产,因其不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均不能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

 

此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除此四类合同外,其他合同纠纷(如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均不能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专属管辖。

 

6. 协议管辖的适用

 

协议管辖系当事人合意确定争议解决方法,旨在产生民事诉讼法上效果之诉讼契约的民事诉讼法律行为,即在当事人因实体权利义务发生纠纷时,约定把这种争议提交给所选择的法院进行解决,并不是民事实体法意义上的设立、变更、终止当事人之间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协议管辖不能适用民事实体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的规定进行附条件

 

 

例如,特殊地域管辖公司诉讼中的公司增资纠纷,如果当事人在增资协议书中约定了有效的管辖条款,即应依据管辖条款确定管辖法院。

 

7. 级别管辖的适用

 

级别管辖一般系以诉讼标的额为标准确定级别管辖法院。因此,准确确定诉讼标的额是确定级别管辖法院的关键。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既有财产性诉讼请求,又有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照财产性诉讼请求合并计算诉讼标的额(注:非财产性诉讼请求不计算诉讼标的额),并据此确定级别管辖。

 

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包括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系指当事人单独就合同效力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提出确认合同效力请求,同时还提出其他诉讼请求的,则不能适用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由。

 

虽然确认合同效力案件的判决结果,会对后续财产处理产生影响,但根据当事人处分原则和不告不理原则,法官并不能在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中对后续财产进行处理,即不能在判决合同有效或者无效的同时,判决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等。

 

因此,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之合同有效或无效的诉讼请求,并不涉及财产处理问题,为非财产性诉讼请求,其诉讼标的额为零,应据此确定级别管辖法院。

 

 

03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的处理

 

(一)受理费的收取与负担

 

1.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不宜预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案件受理费50元至100元。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地区每件为100元。该规定明确“异议不成立”为收费的前提,而在当事人提出异议时,尚不能确定异议是否成立,因此不宜预收。

 

2.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由异议人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一名还是几名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仅就自己有无管辖权进行一次审查,故案件受理费只收取一笔,由提出异议的所有被告共同负担

 

(二)如何在裁定书中写明受理费

 

1. 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书中如何写明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的,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因此,经审查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则裁定书尾部无须写明案件受理费的问题;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则需在裁定书尾部写明案件受理费金额和负担问题。

 

2. 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书如何写明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因此,在二审裁定书中无须写明二审受理费问题。

 

但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九十六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因此,一审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不收取案件受理费),二审认为异议不成立,裁定撤销一审裁定的,应在二审裁定书中规范写明“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XX元,由XX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XX日内向一审XX人民法院交纳”。一审裁定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二审认为异议成立,裁定撤销一审裁定的,则原一审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应予退还。虽一审裁定书写明了案件受理费问题,但一审裁定已经被二审撤销,可不在二审裁定书中写明退还一审案件受理费问题。

 

结语

 

梳理、总结审查民商事管辖权异议案件的3个步骤,探讨、明晰审查程序与要点,旨在为司法实务提供一些有益参考,促进类案适法统一,更好实现程序公正,更好保护当事人诉权和管辖利益。同时,对滥用管辖异议权的行为,也需要依法制裁,以维护诚信诉讼原则,弘扬“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信修睦”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作者介绍

 

戴曙,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审判团队协助负责人、三级高级法官,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兼职教师,《上海审判实践》责任编辑。获评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上海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主审撰写的裁判文书获评上海法院年度十大优秀裁判文书,多次获评上海法院“四个一百”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执笔或参与上海法院重大和报批调研课题10余项,参与编写专著4部,先后在《法律适用》《法律方法》《人民司法》等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丨戴曙

责任编辑丨张巧雨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高院”

威海荣成市司法局通过“排查整治”“部门联动”“通报考核”三项举措,助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排查整治。要求各镇街以及部门提报本年度单位的发文目录,对照部门发文目录逐条逐项审核,对疑似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甄别是否存在是规范性文件而没有列入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现象。对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平台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对经核实发现的瞒报、漏报情况,发送《规范性文件监督建议书》,督导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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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将合同备案审查情况纳入通报和考核。每季度督促区镇街、部门及时将合同目录及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进行备案,对合同审查备案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予以通报。组织开展合同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不合法、不规范合同,推动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合同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合同管理“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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